冷卻時間不夠快
網站上的資料,
你說我的醬料約30分鐘可以冷卻到18度,
那這樣我一個小時只能冷卻兩次,
速度好像沒有想像中的快,請問可以更快嗎?
其實需要半小時才能冷卻的商品,
使用傳統冷卻模式(浸冰水或吹電風扇等),
所需要的時間為180~240等或以上的時間。
相較於急速冷卻,
是相對慢的冷卻方式。
而且冷卻的速度相較於包裝的速度,
包裝的速度相對要重要得多。
如果冷卻很快速,
但是包裝時間來不及,
這樣冷卻好的商品因為來不及包裝,
回溫受到汙染,
這樣反而是得不償失。
因此會建議您先考慮包裝的速度,
如果速度真的來不及包裝,
表示您的生意越來越好了,
此時就可以考慮加快冷卻設備,
型號增加或者是增加台數。
謝謝您的提問,
確實在現今的社會,
速度的追求已融入在每個人的思維和生活方式中,
然而在食品安全中,
時間與溫度兩者宓不可分,
過度強調快速的飲食供應,
容易使食品安全淪陷失守。
又因急速冷卻系統在預煮的概念下,
料理從烹煮完成至覆熱上桌往往經過更長的時間,
故採取急速冷卻系統的業者,
更需跳脫速度的單ㄧ思考,
而將溫度ㄧ同納入權衡的依據。
在這邊回到您的提問:
我一個小時只能冷卻兩次,
請問可以更快嗎?
事實上,冷卻的速度與烹煮量和分裝速度緊密相關。
在烹煮量部份,
理想上,烹煮好的料理需在90分鐘內降溫至4˚C,
若烹煮量超過冷卻速度所能負荷,
將使整批醬料面臨細菌繁殖的威脅,
因此若冷卻量過大導致降溫速度過於緩慢時,
建議您以批量冷卻的方式達到所需的安全標準,
而這正是辰光急速冷卻機在這方面精神的體現。
在分裝速度部份,
同先前的原理,
若包裝機的速度無法在ㄧ定時間內完成醬料的分裝,
這將使後段包裝的醬料面臨回溫,
進入到5˚C至63˚C的危險溫度範圍,
不但料理的保存期限必須因此而縮短,
醬料的口感也會因存在較高的細菌數打了折扣。
最後仍需提醒您,
即便食材已經過徹底的烹煮,
對採用急速冷卻系統的業者而言,
五天仍為急速冷卻的料理的存置上限。
以上與您分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