冷卻時間不夠快

網站上的資料,

你說我的醬料約30分鐘可以冷卻到18度,

那這樣我一個小時只能冷卻兩次,

速度好像沒有想像中的快,請問可以更快嗎? 

 

 

其實需要半小時才能冷卻的商品,

使用傳統冷卻模式(浸冰水或吹電風扇等)

所需要的時間為180~240等或以上的時間。

 

相較於急速冷卻,

是相對慢的冷卻方式。
 
而且冷卻的速度相較於包裝的速度,

包裝的速度相對要重要得多。


 
如果冷卻很快速,

但是包裝時間來不及,

這樣冷卻好的商品因為來不及包裝,

回溫受到汙染,

這樣反而是得不償失。
 

 

因此會建議您先考慮包裝的速度,

如果速度真的來不及包裝,

表示您的生意越來越好了,
 
此時就可以考慮加快冷卻設備,

型號增加或者是增加台數。 

謝謝您的提問,

確實在現今的社會,

速度的追求已融入在每個人的思維和生活方式中,

然而在食品安全中,

時間與溫度兩者宓不可分,

過度強調快速的飲食供應,

容易使食品安全淪陷失守。

 

 

又因急速冷卻系統在預煮的概念下,

料理從烹煮完成至覆熱上桌往往經過更長的時間,

故採取急速冷卻系統的業者,

更需跳脫速度的單ㄧ思考,

而將溫度ㄧ同納入權衡的依據。

 

在這邊回到您的提問:

我一個小時只能冷卻兩次,

請問可以更快嗎?

事實上,冷卻的速度與烹煮量和分裝速度緊密相關。

在烹煮量部份,

理想上,烹煮好的料理需在90分鐘內降溫至4˚C

若烹煮量超過冷卻速度所能負荷,

將使整批醬料面臨細菌繁殖的威脅,

因此若冷卻量過大導致降溫速度過於緩慢時,

建議您以批量冷卻的方式達到所需的安全標準,

而這正是辰光急速冷卻機在這方面精神的體現。

 

在分裝速度部份,

同先前的原理,

若包裝機的速度無法在ㄧ定時間內完成醬料的分裝,

這將使後段包裝的醬料面臨回溫,

進入到5˚C63˚C的危險溫度範圍,

不但料理的保存期限必須因此而縮短,

醬料的口感也會因存在較高的細菌數打了折扣。

 

最後仍需提醒您,

即便食材已經過徹底的烹煮,

對採用急速冷卻系統的業者而言,

五天仍為急速冷卻的料理的存置上限。

 

 

以上與您分享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