急速冷卻後的料理至覆溫前,無論是在運送或是儲存階段,都需維持在華氏零到三度的安全範圍內,若高於三度,則建議保存期限不超過五天,三度和五度之間則建議在二十四小時內食用完畢,五度到十度之間十二小時內內食用完畢,十度以上則不建議食用。此外,料理的保存期限不應超過五天,專家同時也建議每張食品紀錄單上都應清楚標明食品名稱、保存期限、重量、保存溫度、經手人以及包裝方式。在存貨管理上則應根據"先進先出"的方式,並在分裝袋上標註保存期限,而非製作日期, 以避免造成食品衛生管理的混淆。
經過急速冷卻的料理,在時間、溫度和保存期限上需注意的事項有哪.. 列印
修改於: 星期四, 9 四月, 2020 at 3:56 PM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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